作者: 时间:2026-03-11 点击数:
2026年3月5日,国有资产管理处在春晖楼六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教学多媒体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交底会。
会上,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姚德权强调,一是要按约定时间供货,成交供应商应依据合同中明确的供货期及时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二是要按约定数量与质量供货,不得少供、缺供,所供货物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规格、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三是不得擅自变更供货内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不得更换产品型号、品牌或技术参数。
川公网安备 51160202511677号 | 版权所有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滨江东路98号 | 邮编:638000 | 电话:0826-2256123